建立环境监管的后督察制度...
时间:2007-08-07 02:01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陈廷榔 点击:等待统计信息……次
摘要:环保总局最近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进行了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从检查的结果来看,一些地方环境违法现象之普遍、影响之恶劣、污染之严重已经到了令人扼腕的地步。对于这些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以及当地政府不是不知,而是明知故犯;不是没有能力解决,而……
环保总局最近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进行了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从检查的结果来看,一些地方环境违法现象之普遍、影响之恶劣、污染之严重已经到了令人扼腕的地步。对于这些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以及当地政府不是不知,而是明知故犯;不是没有能力解决,而是无所作为。严峻的现实说明,我们需要更为有效、更为完善的环境监管制度,来打破环境违法行为一而再、再而三反复出现的恶性循环。
长期以来,环保部门陷入了“猫捉老鼠”的陷阱中。当执法人员来检查时,企业就开动污水治理设施,或者索性停止生产;当检查人员一走开,就恢复其本来面目。一些企业为了使项目的环评通过审批,拍着胸脯承诺保证上治污设施,一旦环评关通过了,木已成舟,就把承诺置之脑后,念起“拖”字诀。更有企业玩狸猫换太子的把戏,以高新项目报批,实际上却属于高耗能、重污染的落后产能。这些违法行为屡屡发生所导致的后果,其一,增加了环境执法成本;其二,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响了社会和谐;其三,导致一些地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因此,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延伸环境执法工作程序,把后督察工作作为环境监管与执法的重要环节,并建立制度,形成机制,依法严肃处理拒不执行环保法规政令、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以及环保失职的地方政府。 爱我家园网¥- 3V9:QK|]QKQmG%pR
首先要建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后督察制度。执法过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企业违法成本太低,环境处罚难以执行,整改要求得不到落实,有些问题拖到最后,不了了之。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强化执行力的措施,加大力度对环境处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如对于企业屡查屡犯的、恶意违法排污的要研究和制订关停等加大处罚力度的措施;对于无治污设施直排的企业加大处罚的同时,要追究环保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同时,延伸环境执法工作程序,对于处罚到位的企业要实行限期内环境行为定期报告制度,并督察落实。
要加强责任追究,加强对地方政府后督察的措施。当前,地方保护主义已经成为阻碍环境执法、国家产业政策落实的重要因素,环保部门在地方政府追求GDP快速增长的高压下不敢执法、难以执法。同时,地方出台的“土政策”为违法企业筑起了坚硬的堡垒,企业有恃无恐。例如,执法人员在安徽铜陵检查时,连企业的门都进不去。因此,国家要明确政策授权,对区域性、流域性重点环境问题或企业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后,特别是对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后,要建立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政府督察督办的制度,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区域限批”和挂牌督办的措施,并明确追究政府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联合监察部门继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 爱我家园网……- 9890*f7[fzmVd& )
要加强部门联动,采取综合措施惩治违法排污行为。要联合人民法院出台加强环境保护强制执行案件管理的要求,加强环境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确保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到位。环保部门要加强案件的移送移交,对于涉嫌犯罪的环境案件环保部门要与公安、检察部门建立案件移送移交的工作制度,切实依法追究环境违法犯罪的行为,并加强环境民事责任的追究;对实施停产整顿的企业,要移送银行,提示信贷风险,移送供电、供水部门实施生产性断电、断水;对于关闭企业要移送相关部门停止信贷、停电停水,吊销营业执照。上市公司因环境违法受到处罚的要移送证券管理部门,强制公开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给予停止融资等处罚。通过各个部门的联合行动,织成环境监管网,使环境违法企业寸步难行。
要完善环境后督察体制。要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国家监察体制与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与整合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区域环保督察机构的职能,赋予国家监察和督察的职能,形成更加完整的国家监察体系。当前,要加强督查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督查中心作用,开展区域环境后督察工作。为此,建立环保后督察制度需要一支强大的环境监察力量,需要国家对环境执法评估机制的更大投入。
“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不缺环境法律法规,最缺的就是保证环境执法不受干扰、法律法规得到执行、环保政令得以畅通的制度和机制。这不仅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应该成为市场经济中制度建设的着力点。 爱我家园网¥- ZKLCtYf0jnS+L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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