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农牧区环保工作,保护和改善农牧区环境,西藏日前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牧区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要按照“清洁水源、清洁能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要求,切实加强农牧区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保障,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保护区范围,加强监测和监管,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实施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工程,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水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石油液化气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以有效保护森林、草地和灌木丛等原生植被。要以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为突破口,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农牧区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牧区生活污染治理,积极创建环境保护模范村和生态示范村。要把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作为农牧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推广以高效节约为主要内容的节水农业技术,以环保为主要目的的农业生态、草原生态建设技术,以病虫害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减灾增效技术,实现农牧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爱我家园网*- FAx54mV]Ph~q%M)g
“通知”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农牧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大农牧区环境保护投入,加强农牧区环境监测和监管,加大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确保实现以下目标:到2010年,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和饮水安全问题;力争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率达到50%;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处理率达到50%;农牧区改水、改厨、改厕和改圈率达到7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30%;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土壤污染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逐步展开,农牧区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境意识提高,农牧区生产生活环境有所改善。到2015年,大部分农牧民用上清洁能源,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爱我家园网@- ov _nt2124_Df@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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