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带队的调研组近日前往陕西省调研发现,近年来,陕西省以“一山(秦岭)两河(渭河、汉江)三区块(陕北、铜川、韩城)”综合治理为重点,灵活运用行政手段,实行“以奖代补”机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法规,积极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出工作。为全省符合产业政策的大项目腾出宝贵的发展空间。 爱我家园网……- %Q8loJX7emP(D5dm 为改善环境质量,2007年以来,陕西省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使重污染企业退出、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法规。 2007年,陕西省对不够规模和污染重的行业,公布关闭企业名单、规定关闭时限。先后关停小火电42.4万千瓦,小焦化企业142家,落后水泥生产线46条,电石、铁合金企业20家,各类燃煤锅炉300余台。 建立以奖代补机制 2004年,陕西省政府关停铜川川口地区4家水泥企业9条机立窑生产线,尝试实行“以奖代补”机制。限期拆除每台机立窑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奖励1800万元,并且追加1770万元用于建设水泥粉磨站,1730万元用于安置关闭企业职工。 2006~2007年,省环保局先后拨专项资金1.1亿元给地市,对年产能力3.4万吨化学制浆和小于两万吨废纸及浆板纸企业实施“以奖代补”关停,涉及造纸企业95家、焦炭企业两家。2007年度省发改委安排两亿多元资金,奖励关停的发电企业。 爱我家园网$- *M&VdSDkuInwF"5G 关停“五小”企业,使陕西省腾出空间发展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大项目。2007~2008年,榆林地区共关闭60万吨以下兰炭生产企业228家,既为19家60万吨以上企业提供了环境空间,又减排二氧化硫4.7万吨。 灵活运用行政手段 同时,他们先后出台《汉丹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环评法实施办法》、《兰炭清洁生产标准》等法规、标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符合地方特点;建立包括环境监理、停产治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环境应急设施建设与管理、污染治理保证金和生态补偿机制等制度,为严格执法、强化环境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此基础上,他们否决或暂缓审批重污染项目15个,涉及投资39.5亿元,对17家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在对韩城实行区域限批的过程中,停建20个未批先建项目、关闭15个未批投产项目、停产整改96家排污不达标企业。 爱我家园网$- T8SB[CSvh}2OEm)L 调研组建议制定污染企业退出中长期规划 调研组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在对待污染企业退出问题上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考虑到不同时期出台的产业政策不一定具备连贯性和前瞻性,要区别对待“合规”企业和“违规”企业的退出问题,对前者要采取补偿制度,对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不能达到节能减排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使其退出。 要建立中央、地方的二级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陕西地区在水泥、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时,基本采取出自地方财政的“以奖代补”办法,由于额度低,不足以激励污染企业主动退出和解决遗留问题,需要建立中央与地方的二级落后产能退出环境补偿机制。同时,为企业的转型、转产等提供一定的财税、土地使用和基建方面的优惠政策。 重污染企业落后产能退出和有关补偿制度的实施,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将因企业退出而形成的土地、环境(排污指标等)等资源市场化,一部分用于补偿,尽可能降低对民生、对地方、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爱我家园网¥- 6BSlV9Ec#T852gNh 要制定污染企业退出的中长期规划。各地环保部门应主动协助当地政府,尽快制定本地区污染退出的中长期规划,让本地污染企业有3~5年的治理时间,逐步落实相应关闭政策,要提前告知相关企业退出规划详细方案,为企业留下经营和改进余地,减少社会矛盾。 同时,还要制定重污染行业工艺及设备名录,在全国实现均一管理,防止污染转移。政府要通过严格的标准化管理,严把项目准入门槛和遏制污染企业跨区转移,对有些产能过剩、工艺简陋、作坊化生产普遍的行业,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环境标准。 此外,还要组织拟定一份“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的指导性文件。 爱我家园网%- _e^ W]b!Yc}]suuK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