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南省日前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为重点,对重点湖泊流域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将通过高限处罚、停产整治、关闭取缔等措施严厉查处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企业。 爱我家园网¥- cuqagD~aIbuu7[#r 环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行动进行了详细规划,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将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必须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要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长期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偷放、污染物直排、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要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要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触犯刑法的企业,要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执行停止审批新建“三湖”流域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工业项目政策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同时,云南省将加强日常监察,防止藻类大面积暴发。尤其加大滇池、洱海等九湖流域排放氨氮、总磷等污染物企业的整治和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周密的水环境保护预警和应急方案,在蓝藻暴发前期及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威胁时,采取必要的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爱我家园网*- N6@b7Ft![XG[bV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