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对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意义,提出必须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是一种没有利益冲突与纷争的社会,而是各种利益冲突与纷争能够得到合理解决的社会。为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利益调整机制,将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统一纳入社会平稳运行的范围以内,通过和谐的手段缓解利益冲突、平息利益纷争、消除利益矛盾。法律是社会利益的调整器,对于利益协调与纠纷解决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与作用。建立和完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赋予法律的基本任务。 爱我家园网……- 5TWw8J*]C6lljDF9 环境纠纷的解决,既需要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和保障,又需要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参与。由此,环境纠纷的解决机制,必须是诉讼机制和诉讼替代机制的多元并存。在我国,已经建立的诉讼机制与非诉讼机制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环境纠纷解决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缺乏合理的程序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环境法的实效差及长期以来不重视程序法保障,与没有将纠纷解决机制当作法律发展的动力直接相关。因此,要建设适应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必须从根本上扭转程序法缺失与不足的局面,制定专门的“环境纠纷救济法”,改变三大诉讼分立、诉讼机制与非诉讼机制脱节、国家权力与社会参与不平衡的状况,建立统一、完善的环境纠纷解决程序。 (作者:“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环境侵权救济机制研究”课题组摘自《求是》2008年第12期) 爱我家园网@- _8V3AxIjLB3*1_[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