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限时限量剿污龙 未实施脱硫项目地区将被区域限批...
时间:2008-06-11 16:00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丁冬 点击:等待统计信息……次
本报讯 为确保实现辽宁“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辽宁省政府近日在本溪钢铁集团公司发电厂召开全省大气污染减排限期治理通知书集中送达大会。辽宁省政府要求各市政府尽快对沈海热电有限公司等45家二氧化硫重点污染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令,扩大范围并提前完成削减量。辽宁省环保局分别向华能大连电厂等22家驻辽中直企业和本钢等6家省属企业送达限期治理通知书。
据介绍,这次被辽宁省政府下达限期治理的二氧化硫治理项目共计42个,涉及28家电力或烧结企业。记者从驻辽宁中直和省属企业限期治理项目名单中了解到,辽宁省政府这次对每家企业及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完成时限和二氧化硫削减要求。
辽宁省环保局局长王秉杰代表省政府宣读了关于对排放二氧化硫重点单位实施限期治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排放二氧化硫重点单位实施限期脱硫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限期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要向省政府报告一次限期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辖区内的中直、省属企业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及时把限期治理任务落实到位;对市、县管辖的企业,按企业隶属关系立即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各企业要抓紧制定脱硫治理方案,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如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企业在限期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不得建设与污染治理无关的项目。对逾期不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倍收取超标排污费,对企业及主要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辽宁省环保局将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全省中直和省属企业限期脱硫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定期通报全省限期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辽宁省环保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部署,今后,辽宁将对未实施或未按期完成燃煤电厂脱硫项目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辽宁省政府及省环保局、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和14个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到会,被列入限期治理的28家驻辽中直和省属企业及各市45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的代表也应邀到会。 爱我家园网@- G:FHmC%cqCD*kL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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