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近日对安徽省亳州、蚌埠、铜陵、芜湖等地进行了督察。督察组认为,安徽省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监管能力等方面齐抓共管,尤其是在常效监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制度,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爱我家园网¥- g7QP_[t(~!ZZDI[@ 在这3次督察活动中,共检查1448家企业,并对其中7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采取了停产治理、经济处罚、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企业加强整改;新查到的 12家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已经被列为2008年省级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各市环保局也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局要求,积极开展了后督察工作。 安徽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从提高执法效能、推进污染减排、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后督察工作的意义。省委书记王金山强调,要加强监督和考核,在环境整治上下狠劲,对非法排污者和监管渎职者,都要设置“高压区”,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省长王三运指出,要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严肃追究监管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为把后督察工作落到实处,安徽省提出了“四要”。即:一要公开处罚决定,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二要加强督办。对拒不执行关闭决定的企业,停水停电,拆除设施,吊销执照;对拒不执行停产整治决定的企业,停止生产性用水用电;对拒不执行停建决定的建设项目,不予补办环评手续。三要强制执行。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与法院联系和协调,确保执行到位。四要追究责任。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企业责任人,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从严追究责任;对政府及监管、执法部门存在行政不作为、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爱我家园网%- E}7QQ:d|T6h@_QTZ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