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环境保护部第十二督察组4月26~30日对贵州省2003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环境污染严重等各种环境违法案件,以及2005年以来的所有重点信访案件和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展开后督察。督察组认为,贵州省各地政府及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抓突出环境违法案件整改工作到位,整改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监督、有结果。 爱我家园网@- &KqtWOyH(U18hM1" 督察组对贵州省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在编制短缺、人员车辆不足等条件下,坚持开展对环境违法案件的督察督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被督办的排污企业对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要与生产主体设施同等重要,环境管理要与生产管理同样加强。各企业要确保已投运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据悉,在此次后督察工作中,贵州省环保局对140家省级重点案件和251家市、州、地级重点案件进行了集中检查,并对9个市、州、地进行了全面督察,共检查了14个县(市)的61家企业,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3家。 爱我家园网%- sC|S!U}573X02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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