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松花江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按照周生贤部长在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上提出的切实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5点要求,4月7日,黑龙江省环保部门确立了2008年度松花江流域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开展松花江治污重点工作。 爱我家园网$- _dLnR9&b+fwdg6h_ 建立断面水质评价体系,提高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 按国家要求,2008年底前,在上游入境水质达到同期水质目标的情况下,松花江流域水质有所好转,松花江入黑龙江断面水质基本达到规划目标。黑龙江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这一目标的实施。一是建立松花江行政区界水质评价体系。实行行政区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省辖城市跨界断面水质状况,并将其作为检验这个区域污染治理效果的重要依据。凡在2008年底考核断面劣Ⅴ类水质没有好转迹象的,给予警告。2009年底仍没有好转的,将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二是促进松花江水资源有序利用。上游现有水库要按设计要求调控蓄水量和防流量,以保证干流生态用水。新建水利工程设施要考虑对松花江干流水文情势、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的不良影响。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753”专项行动 爱我家园网$- &q s]or3K&GhKF|"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提出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753”专项行动要求,全省拟开展“531”专项行动。一是抓好“5个重点城市”的污染防治。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和大庆5个城市年废水排放量占流域废水排放量的68%,5个城市列入《规划》的项目数共69项,占项目总数的60%。黑龙江省环保局将对每个城市指派专人包干负责督促其落实《规划》任务。二是抓好“3条支流”的综合整治。以阿什河、呼兰河和牡丹江3条河流为重点,狠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2008年底力争减少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三是抓好“1个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对哈尔滨市朱顺屯水源地开展专项检查,清除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设立标志,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加大减排力度,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按国家要求,2008年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5.1万吨,全省控制在47.88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5%,2008年全省应新增削减量3.08万吨以上。为完成这一目标,黑龙江省组织地市认真实施减排计划,做好季度和半年度的减排核查。建立严格的污染减排责任制度,用环境质量的改善作为检验减排效果的基础,形成两者的“正相关”效应。关闭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实现结构性减排。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等一些重点治污工程,实现工程减排。加大执法力度,实现管理减排。 爱我家园网%- &f^^:t ubFB:HF^%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