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明确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党纪处分程序和部门分工 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先后处分5人 爱我家园网*- Yb7b60sME&HoZ7mf
爱我家园网……- :6is]Y}bHpwYB~j@ 2003年,一家企业“撞”了个正着。2003年5月,余杭区环保局接到举报,一辆汽车正在倾倒有恶臭的污水。经查实,倾倒废水的车辆来自余杭区大地农药有限公司,已先后将70余吨有毒高浓度废水偷偷倾倒于此,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事后,环保等有关部门除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罚款外,还对身为党员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党纪处分。之后,余杭区逐渐形成了一套环境违法行为党纪处分制度。2007年6月,余杭区环保局对飞行监测中3次及以上不达标的10家企业,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了公开曝光,并进行了5万至27.5万元不等的处罚。曝光、处罚后,余杭区纪委、监察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发现其中4家企业的负责人是共产党员,就按照相关制度对这4名“老板党员”进行了党纪处分,有效地提高了“老板党员”的环境意识和守法意识。 杭州市环保局对余杭区这一做法表示肯定,希望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这一制度。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余杭区将以往的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在日前以“红头文件”(余纪[2007]46号)下发。这个文件规定,在余杭区内违反下述任何一项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当事人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拒不改正的;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存在恶意排污行为的;一年内实施环境违法行为3次以上(含3次)的;半年内在省、市、区各级环保系统检查中,存在连续3次以上(含3次)违法行为的;一年内欠缴排污费3次以上(含3次)的;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 爱我家园网%- t7&8JkSO*^[Nt*99 余杭区还明确了环境违法行为党纪处分程序和部门分工:区环保局依法负责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向区纪委提交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环境违法行为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分,根据环境违法行为的性质、主观恶意程度、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问责和组织处理。 编后 杭州市余杭区对环境违法情节较重的“老板党员”,在还够不上刑事处理的情况下进行相应党纪处分,可以有效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环境意识。改变了以往环境执法中只对事不对人的做法,直击企业负责人的痛处,避免了一些有钱“老板”不把罚款当一回事、和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游戏的现象,无疑是强化执法工作的一个创举。一个党员,为官也好,经商也罢,都应重视个人的政治生命。对“老板党员”实行纪律约束,可以督促其起到表率作用。在当今社会中,许多党员成为企业的骨干和老板。通过党纪处分这一约束,不仅可以促使“老板党员”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也可为老板不是党员的企业做出表率。 爱我家园网$- {6vDEUS7n]@M@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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