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各地做好汛期环保工作 防止大灾之后出现环境污染 ...
时间:2007-08-07 02:01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曹小佳 点击:等待统计信息……次
摘要:本报讯 连日来,四川省巴中、达州、南充、内江、泸州等地相继发生严重洪涝灾情,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防止大灾之后出现环境污染,四川省环保局日前专门发出通知,就切实做好抗灾救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部署。 四川省环保……
本报讯 连日来,四川省巴中、达州、南充、内江、泸州等地相继发生严重洪涝灾情,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防止大灾之后出现环境污染,四川省环保局日前专门发出通知,就切实做好抗灾救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部署。
四川省环保局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门的各级领导要坚守岗位,“一把手”切实负起总责,制定措施,明确责任,身先士卒,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不能因决策失误、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出现任何问题。
省环保局特别强调,严格抗灾救灾中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各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环境问题要进行全面、系统、综合的分析研究和判断,对重点受灾地区、受灾流域、受灾行业、受灾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有重大环境隐患,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加强监管,防止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严格依法行政,加大现场检查、稽查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在线监测设备检查,保证正常运行,坚决打击不法企业借洪水泛滥之机偷排、直排污水;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提高防范环境污染事件能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落实监管责任,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清除存放在河道周边的垃圾、化学危险物质,严防畜禽粪便和有毒有害物质随雨水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省环保局要求,抗灾救灾期间,环保系统必须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每天必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坚持“零报告”制度,遇突发环境事件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加强区域之间、上下游之间信息的传递、共享和沟通,共同防范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有回复、有报告、有结果,确保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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