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委员们一行8人来到成都围绕制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开展立法调查。会上,成都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佩智就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基本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议意见向委员们做了详细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学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李元本,市政府副秘书长胡昌年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的负责同志就委员们关心的立法问题进行了解释。汇报会后,委员们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成都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成都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和凤凰河二沟。对成都市的污染治理工作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