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督察组检查全区重点督办案件落实情况 违法企业停产停...
时间:2007-08-07 02:00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记者 翁雁 点击:等待统计信息……次
摘要: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日组织办公厅、监察厅、法制办、经委、建设厅、环保局等部门组成3个联合督察组,历时20天分赴全区12个盟市,对各盟市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环保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中办、国办环保联合督察组要求,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了督……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日组织办公厅、监察厅、法制办、经委、建设厅、环保局等部门组成3个联合督察组,历时20天分赴全区12个盟市,对各盟市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环保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中办、国办环保联合督察组要求,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督察情况表明,各盟市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非常重视。目前,这些项目都已停产、停建,正全力组织整改,预计能够按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在7月1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督察组提出了整改意见:要高度重视污染物减排工作,全面落实减排的各项措施,没有将污染物减排总量指标分解到旗县和重点排污企业的盟市,要在6月30日以前完成分解任务。要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对达不到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淘汰;要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要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特别要加强对电力、钢铁、建材、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烧结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要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特别是要加大对污染治理和污染物减排的投入力度,加强环境应急、减排监测能力、自动监控平台、在线监测网络等建设,保证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工程的建设。各级政府可视每年排污费征收情况安排一定比例费用用于加强环保部门能力建设,确保环保部门职能定位准确、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2008年底前,要集中解决环境保护手段弱、能力差、功效低的问题。 爱我家园网@- ^xHJzG9U|k"HD1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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