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的第二天,国家环保总局就出台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此举表明环保总局希望给公众更多的环境知情权。这确实是很遂人愿之事,在中国环境报社组织的2006年国内十大环境新闻评选中,公众参与成为十大环境新闻之首。 爱我家园网$- f3gP:hDL2:8""mAd 的确,在政府的各层面决策当中,不可能有万无一失的、百分之百的、永远是正确的决策。如果能不断接受百姓的批评、听取百姓的意见,工作会做得更好。 某种意义上,环保工作就是维护国家和公众权益,环保工作的目的,最根本的还是改善环境质量,为百姓造福。沈阳环保局长理解了这个根本,给老百姓一个机会,可以通过博客反馈问题和想法,再通过环保部门不断修正工作的方向,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加贴近工作的意义本身。可有些部门对公众参与的重要意义缺乏深刻的认识,反映在方式上就是过程缛杂,结果简化,明明能告诉公众的,非顾左右而言他,把你(反映问题的普通人)折腾得一个一个部门转,最后,让你自己放弃这种努力。 在这种名为“公众参与“实为”折腾公众”的态度上,我们看到的是个别地方对权力的顶礼膜拜,对公众利益的冷漠。在这种心态支持下,权力一方始终认为公众参与就是跟我作对,给我制造麻烦,不愿意低下头跟公众对话,仿佛一对话,就是对自己权力的一种亵渎,有这样的心态,自然对公众参与是敌对的、不真诚的。 爱我家园网%- c%QC"7qC_0csCd1k 比如有些地方,对群众自发的参与行动,采取的措施是不断泼冷水甚至是严加防范的态度。估计用这样的态度让公众参与,不但不能打消公众疑虑,可能还会引发公众更多的怀疑和不满,甚至会让本来通过正常方式能解决、能沟通的问题不断升级,让微小的矛盾不断放大。 北京某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前年将一个有潜在环境危害的工厂选址在某居民区的马路对面,遭遇公众强烈反对,开发区管委会在公众的强烈要求下,开了公众听证会。但听证会是这么组织的:在开会前一天,通知小区代表,要求提供小区2/3以上居民的身份证,达不到人数要求的,代表参加听证资格无效;小区居民经历了焦虑的24小时,最后按照主办方要求做到了。很快,新的规定又出台了,要求要有小区2/3以上居民的签字确认,说明愿意委托代表。小区代表又再一次挨家挨户去确认。不仅如此,离奇的事还不少,主办方宣布有15个旁听席,等到大家踊跃电话报名时,却被告知人数已满。但到第二天开会,才发现旁听席上实际到会的只有两人,那13个人究竟哪去了?或者根本就没有那13个名额,这是个谜。 爱我家园网%- |y(!(5:kr+sIAAs) 这样的公众参与设置了重重障碍,不说信息不对称,整个过程让参与者很不是滋味,估计心理素质不好或是脆弱的坚持不下来。与沈阳环保局长主动开办公博客、欢迎老百姓参与的坦诚相比,实在是差距太大。 公众参与的关键在于强势一方要放低姿态,要有给百姓平等说话的机会和途径。拒绝公众参与,其实就是一种官场作风,所以最后搞成“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开会议来议去,最后,问题是哪里来哪里去。”只有端正思想、畅通渠道,公众参与才能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上真正起到作用。 爱我家园网$- UV!0~"pFyJ]&7iUS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