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快速发展的经济与环境之间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我国正在探索新的环境保护机制,以期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从地方经济发展局部利益出发的地方保护主义,一直困扰着基层环境执法工作。作为国家环保总局的执法监督机构,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督查中心已正式运作。跨区域的环境督查机构与地方政府部门形成合力,有望打破我国长期存在的环境执法不力的尴尬局面。 爱我家园网……- 3fI"j[DX_4h3h+J 督查中心权力有限之忧 根据督查中心目前的权利职责范围,督查中心会不会只是国家环保总局的“拐棍”?这是很多业内人士担忧的问题。如何督查地方政府、督查中心查不查企业、发生了突发环境事件后督查中心的工作是什么等问题是督查中心工作人员最关心的话题。 据了解,国家环保总局授予派出机构的权力包括两部分,一是跟督查中心的几大职责对应的国家环保总局授予的权力,不需要委托。另外一部分是环监局代替国家环保总局委托督查中心处理事件的权力。督查中心虽然代表国家环保总局到各区域执法,但并不拥有国家环保总局的全部权力,许多细化的制度也还在逐步解决中。 据了解,美国目前有10个环保督查大区,每个大区有800~1200名工作人员。而我国的环境督查中心现在一个大区才30人,最多的也只有40人。要在拥有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实现环境督查的目标,这些人还远远不够。 爱我家园网……- lbPHl(8KeEU2Yb^C 充分发挥督查中心作用之策 督查中心要发挥作用,应处理好以下3方面问题: 一是大区环保督查中心应理顺体制与机制,从而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以及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环境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但实际上,由于环境执法起步较晚,各级环保部门客观上受体制制约,统一监管只是纸上谈兵。而督查中心不仅可以指导和帮助地方环保部门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服务经济的关系,而且对于跨行政区域和重大流域的环境案件可以进行督查,甚至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二是大区环保督查中心不能越俎代庖,对属于地方环保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大包大揽,如果被一些事务性、日常性工作牵扯了执法精力,势必影响对重大污染事件的查处。对涉及多部门、情况复杂的污染事件应主动牵头、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依据法律法规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会商和处理。 爱我家园网¥- ALH#S"Z_5Gl&u~:L 三是大区督查中心应将重心放在问责上。督查中心应瞄准一批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一方面依法追究排污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将其绳之以法,另一方面督促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让受侵害的老百姓得到补偿。此外,还应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某些环境执法人员向地方纪监部门提出查处建议,予以严肃问责。 地方政府应该重视环境督查中心的作用。督查中心对地方的环境保护工作将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专业素质相对较高的督查中心的加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地方的环境保护力量。同时,督查中心的加入,有利于跨省环境污染纠纷的处理。跨省环境污染纠纷一直困扰着地方政府部门。督查中心加入后,由于身份相对超脱,对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原因、责任都会有相对公正的认定,这将促进地方省份之间认清各自的职责,从而帮助跨省污染纠纷的更好解决。 爱我家园网%- Uue0l(uXxEoWc{[r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