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建设规划 明确重点行业 江西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
时间:2007-08-01 06:48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熊志强 熊诗麟 点击:等待统计信息……次
摘要:本报讯 江西省环保局近日印发《江西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划》等4个文件,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按照《江西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今年开展省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推动11个设……
本报讯 江西省环保局近日印发《江西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划》等4个文件,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按照《江西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今年开展省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推动11个设区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力争实现与部分设区市初步联网运行;从今年起,逐步推动全省COD、SO2排放量占65%以上的排污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到2010年,占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包括COD、氨氮、SO2、烟尘、粉尘)65%以上排放量的重点污染源实现自动在线监控联网。同时明确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范围,一是全省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大型垃圾填埋场和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二是化工、钢铁、水泥、火电、冶金、造纸、制革、印染、酿造、电镀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
《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正式运行前,排污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同时明确环境监察部门负责审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是否符合经批复的建设方案的要求,档案、运行台账、管理制度、操作人员资格、排放口规范化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环境监测部门负责审查监控的项目和点位、比对监测等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有关规定要求;环境信息部门负责审查数据的采集、传输、接口标准和联网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制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对应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但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安装或者不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企业,由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印发的还有《江西省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推荐名录(第一批)》、《江西省环境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联网技术规范(暂行)》。 爱我家园网@- l0^5lFnJr%)C8Qyw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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