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环保局近日向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联通陕西分公司在西安市灞桥区洪庆镇砚湾村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新建无线通信基站的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新建的无线通信基站在4月30日前予以拆除。 爱我家园网¥- hV"9^m(c{Btj@0:9 去年11月,陕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接到西安市灞桥区洪庆镇砚湾村群众投诉,称联通公司陕西分公司在他们村私设手机发射塔,对周围群众健康产生严重影响,要求立即拆除。陕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派出执法小组进行现场核实,并依法立案调查,要求联通陕西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配合调查。但联通公司陕西分公司未给予配合,也未说明理由。 爱我家园网*- 2C#")G+bqW}Tk+{p 对此,陕西省环保局对联通公司下达了责令其接受陕西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并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联通公司陕西分公司新建无线通信基站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对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联通公司停止基站建设,并于3月5日之前补办基站的环评手续。 爱我家园网……- 1Tgm^{*1Wid3:4jV 陕西省环保局针对群众投诉的基站建设存在的违规问题,曾十多次主动到联通陕西分公司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其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但是联通陕西分公司仍旧违法继续建设。陕西省环保局于今年3月对联通陕西分公司下达《陕西省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联通公司拆除违法基站,并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爱我家园网$- 65STe|*:Pql"ax0i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