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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现状调查报告...

时间:2006-04-28 16:00来源: 作者: 点击:等待统计信息……
摘要:随着民主政治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民间组织大量涌现,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比较活跃的环保民间组织已成为环境保护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了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在促进环保事业中的作用,在国家……

  随着民主政治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民间组织大量涌现,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比较活跃的环保民间组织已成为环境保护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爱我家园网*- l |:IGUsvP96vcGv

  为了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在促进环保事业中的作用,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2005年7月至12月,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组织开展了“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现状调查研究”工作。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民政部同意,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全国县及县以上环保局、民政局发出调查函6000余封;分两次向社会有关各界发放调查问卷8700余份;网络搜索达1300小时;咨询民间组织研究专家200余人次;对20家典型环保民间组织做了个案深入访谈,初步摸清了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的对象是以环境保护为主要业务的民间组织,其他行业和领域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民间组织没有涉及。由于一些环保民间组织没有注册登记,存在怕被取缔、怕被整合收编、怕内部情况被透露等顾虑,回避调查,使调查不够全面和准确。

  现将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状况报告如下。

  一、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

  民间组织,在国际上称为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其定义为“志愿性的以非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定义是以环境保护为主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具有行政权力并为社会提供环境公益性服务的民间组织。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起步晚、发育慢。1978年5月,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即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一家成立。直到1991年、1994年,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辽宁省盘锦市黑嘴鸥保护协会和“自然之友”才先后成立。截至2005年底,在27年中我国的环保民间组织共2768家,总人数22.4万人。这与全国31.5万家民间组织,总人数300多万人相比,处在中下等发展水平。

  (一) 环保民间组织的类型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分四种类型。一是由政府部门发起组建的环保民间组织,占49.9%;二是由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占7.2%;三是学生环保社团及其联合体,占40.3%;四是港澳台及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占2.6%。从而看出,我国环保民间组织90%以上力量发育在政府部门发起组建的环保民间组织和学生环保社团中,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欠发育。

  (二)机构与人员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机构设置总体比较健全。绝大多数实行的是会员民主管理制度,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通过选举产生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等机构和人员。97.7%的环保民间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大多数环保民间组织有较完善的成文章程和议事规则以及管理规章制度。由政府部门发起组建的环保民间组织和港澳台及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的机构设置健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其他环保民间组织的机构设置松散,重大问题多数由核心成员做出决策。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现有从业人员总数为22.4万人,其中全职人员6.9万,兼职人员15.5万,有近30%的环保民间组织中只有兼职人员没有全职人员。“自然之友”是全国人数最多的环保民间组织,会员总人数已超过10万人;平均每个环保民间组织的全职人员在25人左右。人员组成的特点是:一是年青人多,在22.4万环保民间组织从业人员中,80%左右为30岁以下的青年人,70%的负责人在40岁以下;二是学历层次高,50%以上拥有大学以上学历,13.7%拥有海外留学经历,90.7%的负责人拥有大学以上学历;三是奉献精神强,经调查95%以上的从业人员是为环保事业而不是为发财致富,91.7%的环保志愿者不计任何酬劳,有的为了保护环境和生态,把自己的工资和储蓄拿出来支持环境公益事业,有的甚至奉献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三)注册登记与经费来源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大多数都有合法身份。分四种情况:一是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68.8%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二是6.5%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或为二级社团,有2.8%的注册为民办非企业;三是学生环保社团在学校团委登记,不用注册;四是尚有11.2%的环保民间组织未办理任何注册登记手续。总之,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率偏低,仅占全部机构的23.3%。

  环保民间组织的费用来源,主要靠收取会费,其次是组织成员和企业捐赠,以及政府与主管单位拨款,第三是咨询服务的微薄收入。2005年,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共筹集资金29.77亿元,其中用于环保项目及活动的经费支出的占67.2%,其支出比例基本合理,已经接近日本1995年非营利组织支出活动费用的比例(80.1%)。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经费来源渠道不畅,支持费用数量较小,难以维持生存和发展。经调查统计,76.1%的环保民间组织没有固定经费来源,2004年,22.5%的环保民间组织基本没有筹到经费,81.5%筹集经费仅在5万元以下。由于经费不足,有43.9%的全职人员没有薪酬,有薪酬的也是当地的中等以下水平;有56.3%的环保民间组织没有能力为其职员提供失业、养老、医疗等福利保障。

  (四)工作条件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工作条件,总体上比较差,办公场所欠缺。60%以上没有自有的办公室。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保组织60%以上由主管部门提供办公室;学生社团办公场所多设在校团委,没有专门的办公室;民间自发组织的办公场所,主要依靠租赁和借用;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一半拥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为了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与交流,53.2%和47.5%的环保民间组织拥有自己的网站和内部刊物,80%以上的组织拥有计算机,学生环保社团拥有率只有27.1%。

  (五)公共关系

  各类环保民间组织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相处比较和谐融洽,没有根本的利害和利益冲突。有时与政府和企业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绝大多数是在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等方面监督与被监督之间的矛盾,或者是看法不统一、认识不一致而造成的分歧和隔阂。多数矛盾通过协商、座谈、对话、听证和交涉等形式得以解决,少数通过诉讼法律解决,没有出现集会、抗议等对抗形式。

  多数环保民间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遵循“帮忙不添乱、参与不干预、监督不替代、办事不违法”的原则,寻求得到政府的支持、帮助与合作。经调查,61.9%的环保民间组织与政府之间有直接沟通的渠道,64.6%的与政府之间有密切的合作关系,32.1%的与政府之间保持非合作亦非对抗的关系,3.3%的与地方政府在环境污染方面的保护主义存在矛盾关系。

  在与企业的关系方面,多数环保民间组织愿意和环境形象好的企业合作,共商治理企业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宣传企业环境形象、维护公共环境的对策;对于所在地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或严重损害老百姓环境权益的加强了监督的力度。经调查, 24.4%的环保民间组织,偶尔与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发生冲突,2.3%的与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经常发生冲突。向政府部门反映的占68.6%,与企业协商、谈判解决问题的占40.0%,诉讼法律的占极少数。

  在与媒体和公众的关系方面,是和谐友好、共同合作、互相支持的关系。经调查,90%以上的环保民间组织经常组织公众参与环保活动,一半以上的社会公众对环保民间组织开展的环境保护活动是了解和有所支持的。63.4%和41.7%的环保民间组织与学校和研究机构有合作关系。79.4%的环保民间组织被媒体报道宣传过。

  二、环保民间组织的作用

  近十年来,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和世界环境事业发展不可缺少、不可替代和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它的重要作用主要是起到了政府职能所不易做、不便做的拾遗补缺的补充作用;起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和融合作用;起到监督政府、保护百姓环境权益的作用;起到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参与各种环境活动以及咨询和服务等作用。

  (一)宣传与倡导环境保护,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公众参与环保,是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开展最普遍的工作,对提高全民族的环保意识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十年来,环保民间组织和环保志愿者走进工厂、社区、学校、乡村,通过发放宣传品、举办讲座、组织培训、出版环保书籍、在各种媒体上开设环境宣传窗口,以及开展环保公益活动等,采用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宣传、传播环保理念,提高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增强保护环境的自觉性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事迹十分感人。

  2000年5月,“自然之友”启动了我国第一辆环境教育流动教学车——“羚羊车”。5年来,“羚羊车”已经深入200余所学校,向20000多名中小学生以及社会群众宣传保护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以及保护野生动物的紧迫性和责任心,影响深入,反映良好。先后6次受到江泽民、胡锦涛两位总书记接见的78岁高龄老军人朱再保同志,离休后坚持22年从事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在湖南岳阳市中小学、城镇、农村、社区等,组织开展了140多项次、累计3000多万人次参加各类环保宣传教育活动。1999年底,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组织志愿者徒步嘉陵江两岸环保行,历时45天,行程1170多公里,途径4省(市)、23个县、120多个乡镇,通过发放环保宣传材料、演讲等形式,广泛传播环保理念,开展环保教育活动。他们还举办了8期教师培训班,对600多名教师进行了环境教育培训。北京地球村在中央电视台开设了专栏《环保时刻》。武汉绿色环保服务中心在当地广播电台开播专栏宣传环保。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每年组织万人参与环境文化节,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文化。50%以上的环保民间组织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目的是向社会和公众传播环境知识、宣传环境主张、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除此而外,各类环保民间组织还组织和发动环保志愿者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2005年,79%的环保民间组织动员志愿者共857万人次,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索南达杰藏羚羊自然保护站服务”、“北京动物园志愿者导游”等多项宣传服务活动。环保志愿者的兴起,将促进社会环境的大改观。

  (二)开展监督,为环境事业建言献策

  环保民间组织的另一重要作用就是监督政府实行环境主张,落实环保举措,坚持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其建言献策,把实现国家的环境与发展目标同自己的宗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表明我国的环保民间组织进一步走向成熟。

  2002年,重庆市决定在主城区建三十万千瓦燃煤发电厂,市民反映强烈。重庆市绿色环保联合会组织市民召开研讨会,建议政府停建以牺牲重庆市主城区空气环境为代价的工程。2003年底,重庆市政府采纳了建议,停建该工程。

  2005年4月,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公开征集公众对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意见和建议,有420多万人参与,提出9个方面27条高质量的建议,得到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务院领导的肯定。2005年4月和10月,中华环保联合会先后组织了百名国内外专家对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战略开展了论坛,根据专家意见,起草了五份建议书,上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有关部门。

  保护自然生态,实行合理有序开发,这是“绿色流域”、“绿家园”和“自然之友”等多家环保民间组织历时两年,围绕怒江水电开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众所周知的怒江梯级水电开发在社会上争论很大。环保民间组织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和当地群众数次研讨,并通过云南省政协提出了“保护怒江、慎重开发”的提案,环保民间组织代表也联名向中央有关部委呈送了公开信,最终各方达成了怒江开发要充分论证的共识。

  (三)扶贫解困,推动发展绿色经济

  目前,我国农村仍有2365万人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环境与贫困是互为因果的关系,贫困可以导致环境破坏,环境恶化也可以造成贫困加剧。因此,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才是真正符合自然和经济发展规律的。环保民间组织在实践中把保护环境与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了良性互动,效果很好。

  陕西妈妈环保志愿者协会围绕西部开发战略部署,在10个县一万户农户中开展“绿色家园环保示范户”创建工作,引导农村妇女发展无污染无公害生态农业和建设以秸杆、人畜粪便综合利用的农村庭院沼气再生能源,走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绿色经济脱贫致富的新路子。目前,已表彰树立了300户典型示范户,其中30户被树立为“绿色家园十佳户”。

  湖南岳阳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组织农户退耕植树造林,每亩付给农户100元补贴,成林后全部效益归农民所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云南省丽江拉市海地区生态资源丰富。拉市海鱼市高价,刺激当地居民过度捕捞,鱼类资源急剧衰退。当地居民被迫上山砍树维持生活,从而加剧了生态恶化。2000年5月,环保民间组织“绿色流域”启动了拉市海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项目。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共同制订了流域管理和对流域渔业、农业、旅游开发规划,建立了村级流域管理小组,还聘请国外专家指导,在两年多时间内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目标。2003年3月,在日本召开的世界水论坛上,拉市海项目被评为全球150个“最佳水资源保护项目”之一。

  (四)维护社会和公众的环境权益

  环保民间组织在维护社会和公众环境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政府把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享用权真正赋还给公众,把公众对“四权”的真实意见反馈给政府。

  1999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开通污染受害者法律咨询热线,无偿的为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务。到目前为止,已为1万多名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为50多起环境污染案件的受害者向法院起诉或通过行政途径加以解决。2005年,该中心支持“福建省屏南县1721位农民诉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案”胜诉,为当地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8万余元,此案被评为200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该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被评为“2005年绿色中国年度人物”。

  2004年11月,“绿色和平”公布了《金光集团APP云南圈地毁林事件调查报告》。浙江省饭店业协会知悉后发出《关于抵制APP纸产品的通知》,呼吁全省417家星级饭店抵制金光集团纸制品及其附属产品。金光集团以“侵犯金光纸业与金光集团的名誉权”将浙江省饭店业协会诉上法庭,要求索赔220万元人民币。中华环保联合会经过分析研究相关资料,请环境与法律专家研讨,确认了金光集团确实存在破坏生态的行为。2005年2月,中华环保联合会组成了环境法律援助团赴浙江,支援浙江饭店业协会的维权应诉。法院开庭前夕,金光集团撤诉。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一年来,介入公众污染受害案件23起,涉及群众3084人,支持和协助政府解决7起环境污染案件。

  (五)在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国家之一,由于种种原因,生物多样性遭受破坏十分严重,一些动植物濒临灭绝,中国环保民间组织不遗余力地加以保护,做出了卓越贡献。

  1995年12月,“自然之友”发起了对滇金丝猴的保护行动,北京林业大学山诺会联合8所首都大学的学生环保社团组织开展为滇金丝猴烛光守夜活动。在各方共同的努力下,滇金丝猴栖息的原始森林得以保护。为了保护濒临灭绝的藏羚羊,1995年2月,“绿色江河”在西藏可可西里组建了我国第一个民间自然保护站——“索南达杰”自然保护站。“自然之友”的会长梁从诫先生专门致信英国首相布莱尔,敦促英国政府制止伦敦藏羚羊绒的黑市交易。2002年8月,“绿色江河”向青藏铁路施工单位递交了《关于保证藏羚羊顺利迁徙急需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书》,敦请施工单位设置了专门为藏羚羊迁徙让道的红绿灯。南京学生环保社团“绿石”组织志愿者昼夜守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虎凤蝶,直至幼蝶顺利孵化。

  三、我国环保民间组织面临的问题

  环保民间组织在推动环境事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也面临很多问题,制约了环保民间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对环保民间组织的认识不到位

  一些政府部门对环保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缺乏正确认识,存在“怕添乱、惹麻烦”以及重管理轻发展、重限制轻扶持的思想,缺乏积极主动促进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热情;一些企业尤其是污染企业担心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壮大,对其监督的力量加大,怕增加成本,影响发展;公众对环保民间组织了解的还不够深,环保志愿服务的意识还很淡薄。因此,导致了对我国环保民间组织作用的认识不到位,影响其生存和发展。也为开展活动、吸引人才、筹集资金、招募志愿者带来了困难和阻力。

  (二)环保民间组织的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环境公共资源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而政府对环保民间组织的资助极少,加之社会公益捐助意识淡薄,环保民间组织提供有偿服务获取生存资金的能力较弱,这些因素导致了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经费严重不足,生存困难。

  (三)参与政策制定和社会监督的渠道不畅

  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对环保民间组织实施环境监督,心存戒备和疑虑,持消极态度,导致环保民间组织不能正常参与环境的一些政策研究、法规建设、污染防治、公众参与等重要活动;再加上环境听证制度、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不健全,不能实行及时和有效的监督。

  (四)环保民间组织的专业性不强

  我国26.8%的环保民间组织的全职人员没有环保相关专业,近50%的环保民间组织中仅有1-2名环保专业人员,社会认知度低,缺乏培训是造成专业性不强的主要原因。

  (五)公众参与环保民间组织的活动还不普遍

  其主要原因是公众对环保民间组织地位与作用缺乏正确认识,加之一些公众的环境意识不强,导致参与环保民间组织的活动还不普遍。

  (六)参与国际民间环境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有待提高

  近年,国际民间环境交流非常活跃,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数量虽多,但获得联合国咨商认证资格的极少,再加上专业能力和国际交往水平有待提高,尚不能充分利用国际民间环境交流合作的平台,宣传中国政府的环境主张,维护中国的环境形象,争取更多的环境实际利益。

  四、促进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意见与建议

  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民间组织蓬勃发展,对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较大而深远的影响。联合国2005年度工作报告把民间组织的迅速崛起视为影响未来全球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十六届五中全会,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走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是民心所向,是社会进步之所需,环境事业迎来了大发展的春天。伴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的深化和环保春天的到来,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必将蓬勃发展。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发展民间组织的高度上来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的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加强管理、健康发展”的方针,改革和完善现行民间组织登记注册和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有利于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公众参与、公益捐助等规定;深入调查,分类指导,为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和政策措施。企业应在努力治理和控制污染的同时,向全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监督,并对为改善环境扎实工作的环保民间组织提供必要的资金捐助。公众应积极参与环境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支持环保民间组织的活动。

  (二)优化配置环境公共资源,为环保民间组织创造有利的物质条件和发展空间

  政府对环保民间组织在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应给予政策支持和优惠。政府在转变职能中,应将环境公共服务职能转由环保民间组织实施。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环境公共资源,实现环境公共资源的社会化和资本化,倡导促进公益捐赠,让环保民间组织能够公平参与环境公共资源的使用。建立促进环保民间组织发展基金,为环保民间组织的活动和能力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能力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环保民间组织的培训力度,提升政治意识、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和专业化程度。拓展环保民间组织的交流渠道,积极开展国内外民间环境交流合作,借鉴经验,促进发展。

  同时,要重视环保民间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重视环保志愿者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要重视学校、社区和农村志愿者的建设和发展。中国的环保离不开社会的力量,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提高,环保志愿者的兴起,中国的环保就有希望了。

  (四)有效管理与严格自律并重,促进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全面健康发展

  有效管理与严格自律是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缺一不可。有效管理就是政府部门在监督和规范管理的同时做好引导服务,放开搞活,发挥潜能,既不能撒手不管,也不能一管就管死;严格自律就是要求环保民间组织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宗旨,按法规和章程办事,发挥理事会的集体决策职能,避免个人说了算。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工作。 爱我家园网@- Q"a}zRC%V} FL(Q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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