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国务院七部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刚才,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同志对这项工作做了动员和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彭森同志也提出了要求,等一会,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还要讲话,明确任务和要求。下面,我先就监察机关参加此项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今年,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也对这项工作做出了部署,各级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和做好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 (一)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中央一再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当前,少数地方政府片面强调经济发展,默许、纵容甚至支持企业违法排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导致了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和谐与稳定带来了严重危害。我们要通过专项行动,督促有关地方政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许多重要决策和部署。去年,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任务。中央领导同志还十分关注具体环保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仅晋陕蒙宁4省(区)交界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的污染问题,领导同志的批示就有15次。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中央政策时,态度不够坚决,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地方还与国家检查组“捉迷藏”,给违法企业通风报信。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中央权威。监察机关要通过参加专项行动,保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绝不允许任何人在执行中央政令方面打折扣。 (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重,情况复杂,既要保证环境不被破坏,又要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这是对政府机关有无发展思路的考验,也是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考验。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不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监管不力、治理无方,或者过多地讲条件、讲困难、强调客观。我们要通过专项行动,督促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各项部署非常重要的一年。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与环保等部门积极配合,把专项行动切实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监察机关要把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分管领导要直接参加工作部署和重要问题研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想办法克服监察机关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加强内部的统筹协调,保证专项行动必需的工作力量。要注意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等制度,增强工作合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抓好工作落实、保证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今年专项行动的重点是,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和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监察机关要围绕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解决环境保护中的难点问题。今年2月,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本年度第一批挂牌督办的案件,有关地方要对这些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加快工作进度,务必在6月底前上报案件查处情况。对工作进展迟缓、责任人处理迟迟不能落实到位的,监察部将考虑下发《监察建议书》或《监察决定书》。地方各级监察机关要配合环保等部门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督促有关地方加强自查自纠,并了解和掌握工作的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工作情况的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地方各级监察机关都要会同环保部门,确定一批挂牌督办的案件,明确查处时限,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典型的环境违法问题。省一级挂牌督办的案件,要及时报国务院七部门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将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严肃责任追究。近几年,一些地方在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方面,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经济处罚、轻责任追究的问题。为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监察部会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为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责任追究提供了依据。各地要加强对《暂行规定》的学习。前段时间,监察部驻国家环保总局监察局举办了“学习贯彻《暂行规定》培训班”,监察部组织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执法监察室的同志参加了这次培训。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开展类似的培训,增强监察干部掌握和运用《暂行规定》的水平和能力。要严格执行这个规定,严肃查办环境违法违纪案件。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存在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还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今年,监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直接查办一批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 (四)建立长效机制。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要督促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坚持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督促完善环境管理体制,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加强环境监管制度,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要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推动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和指标的落实。 同志们,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爱我家园网$- yB& gZn[eA+fPbK#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