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的重要保障,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当前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强调,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即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是对国务院《决定》将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将保障饮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的要求的具体落实;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是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是扭转一些地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于失控状态的有力手段。 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就要抓好上述三项重点工作。三项重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抓好重点突破,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仅有助于深化专项行动,提高实效,而且,必将带动环境保护工作全局,并将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 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流域水环境安全是区域经济社会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维系。在专项行动中抓住饮用水源保护和水环境安全,将有力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确保重点流域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工业园区作为地区经济的增长点,健康发展对于地区乃至全社会经济社会的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抓住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将使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符合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使环境保护工作站在更宏观、更全局性的高度,更好地参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有利于从项目建设的源头控制污染产生,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坚决遏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通过建立有效的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健全环境管理模式,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变被动、事后、补救、消极环保为主动、事前、预防、积极环保,增强环保法律权威,提高环境执法效力,走出一条低代价、高效率的环保路子。 要确保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取得实效,各地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建立专项行动评价和考核制度,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各级环保部门不仅要敢于执法、严格执法,还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将挂牌督办问题的解决情况作为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环境问题看似在企业,其实根子在政府,地方保护是根源,环境监管不到位是关键。要纠正政府及有关部门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爱我家园网¥- o$QmNCe Y}[zN|1a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