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2006年贵州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从日常执法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和环境应急工作4个方面,全面提高贵州省环境执法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环境安全。 “十一五”期间,贵州省将通过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巡查机制和全过程环境监管机制,对全省112家重点排污企业和20%的地市级重点排污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确保全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80%以上,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95%以上。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系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投入,到2010年各市、州、地要全面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举报信息自动管理系统普及率达到60%。通过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等建设,全面提高环境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同时全省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体系和预案,到2008年底,各市、州、地、县都要配合相应的指挥并配备应急设备,切实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应急和处理。 爱我家园网%- p(&HRZ{R0"3ipmBX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