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军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温家宝总理在环保总局《关于全国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物污染情况的报告》上批示:“饮水安全涉及群众利益,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赞成所提各项措施,要狠抓落实和监督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坚持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环境保护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目前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饮用水安全面临突发性环境事件、产业生产布局不合理等多种因素的困扰,管理上存在认识不到位、统筹规划不到位、饮用水源环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污染源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形势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饮用水源的环境污染已经或正在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张力军指出,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是国务院7部门今年联合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中的重要内容,必须落实好以下5方面任务:一是彻底摸清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基本情况,为编制或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各地要通过专项行动,彻底查清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及保护区划定情况。对未按规定划定保护区的饮用水源地,要限期分级划定,未树立标志牌的饮用水源地要限期树立标志牌。对确实不能继续作为饮用水源地的,要建议对饮用水源地或饮用水源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二是查清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问题和隐患。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的违法排污问题,不仅要做到数量清,还要对采取哪种解决问题的处置形式进行研究;同时要全面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和水面流动污染源情况。对未划分保护区的饮用水源地,也要比照执行、查清情况。同时,要调查保护区外对饮用水源地可能构成威胁的污染源的相关情况。 三是限期清理整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和排污口。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安全无关的项目及建筑物、码头、畜禽养殖场、垃圾堆放场和网箱养殖等污染源要认真组织清理;对保护区内在建的项目一律全部停建,已建成的要拆除或搬迁,有条件的保护区要实施封闭管理,尽量减少人类活动造成的不良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对二级保护区内已经完成环保审批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要按照规划要求对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原环保审批机构审核,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增加和补充相关环境保护措施;要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的改道工程,将生活废水输送到饮用水源下游等不对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影响的区域进行排放。 四是突出重点,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挂牌督办要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对保护区内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安全、治理无望的企业,要建议和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关停和搬迁方案。要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并将查处的案件定期在新闻媒体曝光。 五是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国务院应急工作的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都要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列入各级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同时,要制定饮用水源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子预案,并加快建设备用水源地和制定备用水源方案。 张力军还对做好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做出部署。一要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有序展开。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改善、水质安全及环境管理改善评价;明年4月底前完成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完成不达标饮用水源地总量控制方案的制定以及规划工程项目的论证及筛选;9月底前编制完成辖区内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上报总局,年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要坚定不移地把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第一阶段掀起饮用水源保护的首次高潮,第二阶段全面深入查处破坏和影响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案件,第三阶段选择一批重大案件由总局和监察部挂牌督办。逐步建立起政府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协同长效的联动机制,力争把饮用水水源管理工作推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要下大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各省、市、县都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确定1~2个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解决的环境难点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到人,加大工作力度,务必整治到位。 四要抓紧建立一套环境应急机制。2007年底前,各省级环保部门要成立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使之反应迅速、运转协调、效果良好。 五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负责的态度,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纠正执法过程中消极履行职责、行政执法不作为等问题,确保令行禁止、违法必究。 爱我家园网¥- CIWQ)tT~tZvpGhZq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