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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 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确定...

时间:2007-08-10 02:21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徐琦 点击:等待统计信息……

  本报讯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明确划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 爱我家园网@- j]$9QjgCQH7XaDJq

  《通知》指出,自2006年9月1日起,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 款收入按固定比例进行分成,其中20%归中央所有,80%归地方所有。 爱我家园网$- [GG#x2lR{]0T*1iB

  《通知》要求,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一次性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的,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分期缴纳;探矿权价款缴款期限不超过两年,采矿权价款缴款期限不超过10年。 爱我家园网¥- TPiSc~Fj5H(#hicv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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