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保行政执法监督...
时间:2007-08-08 01:56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点击:等待统计信息……次
摘要:本期提示:行政执法一旦缺乏必要的监督,必将滋生司法腐败现象,同样,环境执法失去必要的监督,也会导致污染事件的发生,贻害一方百姓。因此,健全和创新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对于维护法律尊严,塑造环保部门形象,促进环境治理,保护群众利益都十分必要。 由监察部、国……
本期提示:行政执法一旦缺乏必要的监督,必将滋生司法腐败现象,同样,环境执法失去必要的监督,也会导致污染事件的发生,贻害一方百姓。因此,健全和创新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对于维护法律尊严,塑造环保部门形象,促进环境治理,保护群众利益都十分必要。
由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公布实施后,在全社会特别是在环保系统内部引起很大反响。《规定》对于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制止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将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行政执法一旦缺乏必要的监督,必将滋生司法腐败现象,同样,环境执法失去必要的监督,也会导致污染事件的发生,贻害一方百姓。因此,健全和创新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对于维护法律尊严,塑造环保部门形象,促进环境治理,保护群众利益都十分必要,更亟待完善落实。 爱我家园网%- 5esrcfa#u!V]RJE6
由于环境保护行政体制上的原因,基层环保部门的人、财、物均属于地方政府任免、控制、支配,虽然环保部门是行政执法主体,但对于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要受到地方政府的牵制。例如在招商引资中,政府要求环保部门在项目审批上开绿灯,于是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要上,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要上,甚至对于发达地区转移的落后淘汰的项目也要上。环保部门对此束手无策,更有甚者,有的环保部门为了完成地方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竟然带头引进了一些污染严重的项目。
由于环境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一些地方自上而下都出现了建设项目管理混乱的现象。省级开发区有未环评先建设的项目,市级开发区有,县级开发区同样有。虽然《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但一些地方在执法过程中仍上行下效,存在违法现象。 爱我家园网@- _pIR8ay9n_~d$Bf*
在环境执法过程中,由于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内部管理措施不力,导致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显失公正。有的甚至凭个人感情去收费,凭个人对排污者的好恶去处罚。有无证执法的、有酒后上岗的、有接受被检查的宴请的、有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的、有违规审批项目的,特别在每年的政行风评议中,基层大部分环保部门在被评议单位中得分较低、排名靠后,社会满意度不高,其原因之一就是环保系统内部管理松懈、自我放任,从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执法人员的违纪行为。因此,作为环境执法的主体,各地环保部门必须自重、自警、自醒,要从机关效能建设入手,以整顿机关作风为突破口,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健全自我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按照“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实行责任追究。以“八荣八耻”教育活动为先导,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向社会展示环保队伍的新形象。 爱我家园网%- 4!wAuk(6xBjx*eY@
目前,公众对环境保护法规了解很少,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停留在环境卫生的直观层面上,因此无法有效地去监督环保执法,这在环境污染投诉中体现的尤为明显。环保部门必须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不能认为排污者意识提高了,就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就会影响行政处罚。只有公众掌握了环保法规,才会支持环保,才会自觉参与环保,才会监督环保。环保部门只有把自身置入社会的大环境中,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促进环保工作健康开展。 爱我家园网%- W5yRgQH)$@7D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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