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保局提出,尽快分解落实总量控制计划,强化源头污染控制,严把环境准入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行业、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强化老污染源治理,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从而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2%的目标;认真落实《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度计划。科学分解落实责任,建立议事协调沟通机制,优先建设界江界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强化沿江环境安全检查;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组织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用好专项资金,以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着力解决环境民生问题,保障饮用水安全,治理扰民烟气和噪声,加强放射源、危险废物、化学品环境监管,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环境监测监控预警体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