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7年~2010年,山西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将围绕山西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蓝天碧水”工程的实施,重点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6个方面的项目。集中饮用水源地上游短期难以搬迁或转移的企业,排放基本达标但仍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污染源,排放致毒、致畸、致突变物质,直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污染源等污染防治项目,将优先获得支持。 山西省确定的环保专项资金不予支持的6类项目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产品、技术;属于新改扩建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及“三同时”项目或属于“三同时”配套应建而长期未建的项目;申请贷款贴息但贷款为流动资金或其他与治理无关的项目;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外没有其他资金来源和过去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已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多个独立法人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治理工程的汇总打捆项目;单纯扩大产品生产能力的技改项目。 爱我家园网¥- a{j%QtKQ&R"[iKL| 山西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在原来拨款补助、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增加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并优先支持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申请方式的项目,以尽快减少无偿拨款。所有污染治理项目只要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一定条件,即可获得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