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2007年对我国保护臭氧层工作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履约要求,我国必须在今年7月1日前全面淘汰CFCS和哈龙,并实现《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主要消耗臭氧层物质削减85%的目标。在日前召开的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会议上,来自国家环保总局、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4个领导小组成员部委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代表针对如何进一步加快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履约成果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出席会议并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完成国家履约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继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地方履约能力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爱我家园网%- V0v8yt7n*H@jfTz3 2007年是《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结20周年,也是我国实现CFCs和哈龙淘汰的决战之年。张力军介绍了2007年重点要抓好的几项工作:第一,要按照“议定书”的要求和与多边基金执委会达成的协议,全面推进各行业ODS整体淘汰计划的实施,深化ODS进出口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履约目标;要重点抓好与CFCs和哈龙提前淘汰有关的行业计划的实施工作,及时发布行业禁令,制定存储CFCs和哈龙的销售管理办法,在全国推广CFCs维修、回收和再生工作,启动哈龙的回收工作;进一步抓好四氯化碳和助剂行业计划的实施工作,加强对四氯化碳生产、销售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加快在线监测系统的研发,加强监督检查和数据跟踪,避免四氯化碳流入非法生产CFCs的渠道;抓好甲基溴和甲基氯仿行业计划的实施,抓好甲基溴生产、销售、消费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规范检疫和装运前用途以及原料用途的销售和消费管理办法,严把生产审计和进出口关,避免不履约风险;加强对HCFC替代战略的研究,积极争取国际社会在资金和技术上对HCFC淘汰的支持。第二,加快立法进程,争取《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早日出台,为履约工作提供最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执法依据。第三,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ODS的非法生产、非法消费和非法进出口行为。第四,加大科技投入,开发推广ODS替代品和替代技术。高效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是有效完成ODS淘汰的前提和实现可持续履约的保证。要加大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科研投入,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替代品、替代技术、副产品再利用和ODS废物处置等技术研发工作。第五,履约办要继续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宣传,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合法生产和消费;通过宣传和培训,推动地方广泛参与这项工作,把履约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爱我家园网%- P4]trXYqchi0:bF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