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 轻松快乐从此开始!

爱我家园--环保网

当前位置: 主页>环保新闻>

尽快构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时间:2006-01-09 16:00来源: 作者:陈赛 点击:等待统计信息……
摘要:从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来看,我国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和推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尽管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提到了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要求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否有过错,都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

  从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来看,我国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和推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爱我家园网%- QfO8EhtgY~TmbSr9

  尽管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提到了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要求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否有过错,都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但是,该条款在具体实施中因加害方难以承受而遇到相当大的问题。 爱我家园网@- Po6_nmA{HV1NTOzB

  由于环境污染侵权往往具有社会性,其受害地域广阔、受害人数众多、赔偿数额巨大,加害者一般都难以承受。对此,许多国家为确保受害人得到充分的赔偿,都对从事有高度风险的企业进行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这样,因环境污染侵权而致赔偿责任时,就可通过保险的渠道将巨额的赔偿金分散于社会,从而实现损害赔偿的社会化。这既保障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又有利于对受害人的及时救济,避免了各种矛盾的冲突及因之而生的社会动荡。为此,我国也应建立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保险机制,对有高度污染危险的企业,实行强制性责任保险,并明确具体地规定承保范围、保险金额、责任条款和理赔程序等。

爱我家园网%- vJpOh&WrWx}HPbSC

  环境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责任保险十九世纪初期发源于法国,目前特别在欧美等国发展较快。在美国,对有毒物质和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可能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就建立了强制保险制度,并规定投保的额度因突发性事故或非突发性事故而有区别。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第2款也有责任保险的规定:“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过失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制度主要运用于汽车肇事、轮船相撞、医生误诊等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当前应当尽快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因为我国环境污染侵权赔偿案件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只要污染环境造成危害的,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也不管行为人在客观上是否违法,都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将环境污染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行为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除了民事基本法之外,有关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也都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如《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3款规定:“完全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3、4款规定:“水污染损失有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对污染赔偿无过错归责原则引起的环境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巨大运营风险,必须以相应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进行控制。根据责任保险理论,责任保险最显著的功能在于填补损害功能,即填补被保险人的财产和利益所受到的直接损失与被保险人因为承担赔偿责任而受到的消极损失。正因为此,责任保险有助于消除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上的损失危险而具有利用价值。 爱我家园网*- E$v:(rEacW2rM"vG

  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应当对易于发生环境侵权的行业和对于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采取强制保险的制度。这样可以在保证潜在受害人利益和保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过多加重运营单位负担中求得平衡。国家则在自愿性的保险中采取一定的引导措施,尤其是对提供这类保险的保险公司给予税收或其他方面的优惠,促进其发展。具体地,我国环保项目责任保险制度设计可以将承保范围覆盖运营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水、大气及固体废物等污染事故。在保险费率上采用差别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因为环境侵权责任保险的本身并没有降低风险,而只是分散了环境侵权的风险。实行差别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将污染物违法处置、污染事故和保险费直接挂钩,就可以通过保险费率这一杠杆,促使投保人积极采取环保措施,降低环境侵权的风险。在投保方式上应采用以强制保险为原则、以自愿保险为例外的投保方式制度。对存在高度危险的突发性环境侵权行为应采取强制投保方式,而对危险程度不高的突发性的环境侵权行为可采取自愿投保方式;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应当采用有限赔偿制,即在一定额度范围内予以赔付,这与环境污染侵权人限额赔偿是相一致的。承保的施救费用应主要包括为减少赔偿责任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对第三者人身伤亡的抢救费用、医疗费用,对第三者财产的施救费用以及清除事故隐患的抢救费用等。在环境责任保险中还可以规定保险公司拒保的情形,并对故意违法处置或排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形可以不予支付保险金。 爱我家园网¥- TQYtvWpg"G^l^Hds

  一旦发生大型环境污染事故,运营单位往往难以承担巨大的民事赔偿责任,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必将受到严重影响。而且受害方的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政府也将承担很高的环境事故应急费用风险。所以,企业对避免环境污染赔偿风险总是非常关心的。对此,除了做好防范工作外,在环境污染赔偿中引入风险分摊机制,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由企业、保险公司等共同编织环境污染事故的安全“保险网”,增加企业、社会的抗风险能力,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秩序,解决各方在突发的大型污染事故中所面临的风险,更加好地保障生态型城市和循环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

爱我家园网$- 913]vNjw3x@O@gCD

  (作者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爱我家园网@- Nhgt|zO#8A|5 1rB

(责任编辑:admin)

ADarticle_bottom
------分隔线----------------------------
栏目列表
ad-center
推荐内容
二维码生成器

ad-bot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