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按照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建设厅、省监察厅于今年4月开始每月联合对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改制、收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重点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 检查表明,6月山东省各市、县(市、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中,满负荷运转率达到75%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有31座,达到50%左右的有34座,没有运转或运转不正常的有4座,因故暂停运行的有两座。青岛市区、沂源、邹平等36个市、县(市、区)的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65%及以上;济南市区、莱阳、曲阜等18个市、县(市、区)的城区污水处理率也达到50%左右。 全省17个设区城市中,除德州市外,已有16个城市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省政府规定的最低限价水平;91个县(市)中,已有莱西、桓台、滕州等61个县(市),按省政府最低限价水平制定出台了污水处理费新的收费标准,并有35个县(市)已经开始执行。 此外,该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改制工作进展顺利,胶南、临淄淄河、枣庄山亭区等35座污水处理厂已经或正在采用BOT、合资合作方式进行建设、运营。 爱我家园网$- mqg4If5sNF1ql7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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