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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联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中美印韩澳日...

时间:2005-08-01 16:00来源: 作者:吕学都 点击:等待统计信息……
摘要:7月28日,在老挝万象召开的东盟地区论坛部长级会议期间,出席论坛的中国、美国、印度、韩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的代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了上述六国成立“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新伙伴计划”的“意向声明”。 国际社会反响热烈 该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在国际上产生巨大……

  7月28日,在老挝万象召开的东盟地区论坛部长级会议期间,出席论坛的中国、美国、印度、韩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的代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了上述六国成立“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新伙伴计划”的“意向声明”。

  国际社会反响热烈

  该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在国际上产生巨大反响。一方面,这6个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全世界排放总量的一半,无论是在气候变化还是在能源领域,在世界上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发表意向声明的意图耐人寻味。另一方面,目前国际社会正在讨论如何启动新一轮气候变化谈判,以确定2012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义务,六国在这个关键时期发表此意向声明,是不是准备替代京都议定书?或先声夺人地先抛出未来气候变化国际制度的框架?尤其是,这一意向声明的发布非常突然,此前没有任何征兆。

  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对该意向声明表示欢迎,认为这是采取保护全球气候的积极行动;也有些机构表示怀疑或担忧,尤其是担忧这一伙伴计划有替代京都议定书的意图。笔者的很多国外友人也纷纷来函询问中国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以及成立这一伙伴计划的意图。笔者有幸作为一名成员参与了该意向声明的谈判,现根据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观察和理解,对该伙伴计划的产生和发展作一简要评述。

  伙伴计划意向声明出台背景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实施已经11年,由于该公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中规定的大量行动和措施,例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开展技术研发以应对气候变化等,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今年2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生效。根据议定书的规定,在促进议定书所规定义务实施的同时,应启动新一轮气候变化谈判,以确定在京都议定书之后即2012年后国际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义务。美国、澳大利亚因为没有批准议定书,将只能够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观察员列席京都议定书相关问题的谈判。目前,国际上要求尽快制定未来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国际条约的呼声越来越高。

  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居世界第一位,其人均排放量也高居发达国家榜首。因为没有批准京都议定书,美国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批评,可以预见,在即将来临的新一轮气候变化谈判中,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将面临更大的来自外界的压力。但是,作为世界上惟一的超级大国,美国并不希望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事务中被边缘化而无所作为;同时,气候变化本身也会对美国的利益构成损害;另外,也为了缓和国际上对其的指责和压力,美国自2003年以来启动了一系列国际合作计划,推动实施其关于应对气候变化不应影响经济发展的主张。这其中包括2003年发起、成立目前已经有18名成员的“碳收集领导人论坛”、2004年成立的“甲烷市场化”等。

  伙伴计划意向声明谈判过程

  为强调技术研发和应用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特殊重要性,美国在今年又邀请对技术研发和应用有同样需求和兴趣的中国、印度、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商讨有关问题,在亚洲和环太平洋区域成立一个旨在促进清洁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以实现促进经济发展但同时又促进保护气候目的的新型伙伴计划。经过紧张的筹备,今年6月20~22日,美国、中国、印度、澳大利亚和韩国在夏威夷檀香山就成立这一伙伴计划进行了协商。根据会议达成的共识,成立该伙伴计划将分两步完成,一是今年7月在老挝万象召开的东盟地区论坛部长级会议期间,由出席会议的中国、美国、印度、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等的外交部部长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成立“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新伙伴计划”的“意向声明”。二是今年晚些时候,这些国家将就该伙伴计划的具体方案再次进行谈判,以形成该伙伴计划的规章。

  国际期待伙伴计划结果

  “意向声明”是伙伴计划的第一步,要实现“意向声明”所述的全部内容,尤其是如何建立关于推动伙伴计划实施的机构和资金安排,将是一个重大的挑战。目前,已经有不少涉及保护气候的多边合作框架,因缺乏必要的机构和资金安排,尤其是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很多合作框架都是空有其名,毫无其实,开场的时候轰轰烈烈,然后很快就不了了之,退出历史舞台。六国“意向声明”出台后,也有很多类似的疑问。但愿这一意向声明能够成为走向务实合作的典范,六国能够通过加强技术的研发、转让和应用,为从根本上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找到出路。因为说到底,解决气候变化问题还需要依靠科学技术的突破和应用。这将有赖于六国尤其是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3国的政治意愿和诚意,因为这3个国家拥有最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如果这3个国家确实有这样的政治意愿和主张,能够对“意向声明”所提出的在提供资金、技术研发和转让、机构安排等核心内容和行动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则实现“意向声明”的目标将会非常顺利;反之,则该伙伴计划也会变成一纸空文,变成一个国际“政治秀”,增加一个政治作秀的国际舞台。可以想像,其他国家和国际社会对六国将如何把该意向声明付诸实施并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会非常关注,也会期待着这些行动能够产生切实的效果。

  ·相关链接·

  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新伙伴计划意向声明(参考中译稿)

  发展和消除贫困是全球压倒一切的紧迫任务。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明确了增强获取负担得起、可靠和清洁能源的必要性;国际社会在“关于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德里宣言”中就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应重视发展问题达成了共识。

  我们的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和能源战略各不相同,但我们已经共同努力并将继续努力实现共同目标。在现有的双边和多边倡议基础上,我们将加强合作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同时应对由此产生的包括空气污染、能源安全和温室气体强度等在内的相关挑战。

  为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将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原则并根据各国国情开展合作,创立一个新的伙伴计划,以开发、应用和转让更清洁、更有效的技术,同时满足各国减少污染、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关切。

  该伙伴计划将通过具体和切实的合作,促进现有的及正在出现的效益好和成本低的清洁技术和实践的开发、传播、应用和转让,以便取得实际成果。这些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能效、清洁煤、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液化天然气、碳捕获和储存、热电联产、甲烷捕获和使用、民用核能、地热、农村和山区能源系统、先进交通、建筑和住宅建设及维护、生物能、水力发电、风能、太阳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

  该伙伴计划还将就长期能源转化技术的开发、应用和转让开展合作,以促进经济增长并大幅降低温室气体强度。这些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氢能、纳米技术、尖端生物能技术、下一代核裂变和核聚变能源。

  该伙伴计划将在制定和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和能源战略方面分享经验,并探索经济活动中降低温室气体强度的机会。

  我们将制定一个不具约束力的文件,该文件将对本共同意向及实施本意向的方式方法加以进一步规定。我们还将特别考虑为该伙伴计划设立一个包括机构和资金安排的框架和吸引其他对此感兴趣和观点相同的国家参与的方法。

  该伙伴计划还将协助各参与方加强人力和机构的能力建设,促进合作,并寻求私营部门参与的机会。我们将定期审查该伙伴计划,以确保其有效性。

  该伙伴计划将与我们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努力保持一致并有所促进;该伙伴计划是对京都议定书的补充,而非取代。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科学技术部全球环境办公室) 爱我家园网$- x"pa(xpMwmCj+9r&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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