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百姓维权难,是许多人的共同感受,而较诸其他方面,环境权益的维护,恐怕更是难上加难。 爱我家园网……- 7+o9MT1hakb^9Gqd 而相关管理部门的因循守旧和安于现状,是将公众维护环境权益导向不利的重要因素。毋庸置疑,当前在城市建设方面,针对公众环境权益保障的规定和标准极度缺乏,有些标准虽然有,但已是陈年老账,早就不适应现在的形势了;有些则干脆是暂借了其他领域的标准。管理部门未能根据形势变化和需要及时制订标准填补空白,或修订标准适应新情况新问题,使公众在进行环境维权时失去了政策依据,失去了政府支持。 谴责开发商是人们的一种惯性思维。谴责诚然应该,但在谴责之后,人们却痛心地发现,正是法律的滞后和标准的残缺,给开发商提供了他们想钻的空子,使他们能够心安理得地面对公众的责难。在建设中擅自突破规划范围,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何惩罚才能让他们不仅是改正还能产生刺骨之痛,法律哑然,公众哑然。 向法律和政府寻求救济,是公众的信任表现。公众环境权益保障的缺陷必须尽快弥补,否则,在公众失去环境权益的同时,我们将失去公众对社会的信任。 爱我家园网*- D$m&9dg3N&z_9qe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