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关于加强太湖流域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要进一步推进沿太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到2008年底前,所有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使沿太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到2010年底达到90%以上。 爱我家园网*- s@RzSLMhI9)(d6#i 同时,要加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管网设施,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1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3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江苏省级专项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建设。 “意见”还要求,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力度。各地要建立对排水规划实施、排水许可证发放、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的监管体系。对尾水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责令限期整改、处以罚款、取消政府补贴政策,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爱我家园网*- #NQ^(|r#Ls2jz!^)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