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加强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市断面水质保护的管理,辽宁省近日出台《辽宁省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补偿办法(讨论稿)》,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出市断面水质超过考核目标值的,上游地区应当给予下游地区相应的补偿资金。 爱我家园网$- X8sDDIvP4( |Q+_} 出市断面的监测项目暂定为化学需氧量,按照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治理成本,补偿标准暂定为:干流出市断面50万元乘以超标倍数,支流出市断面20万元乘以超标倍数。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影响出市断面水质排污单位名单,督促其不断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对造成出市断面长期不能达标的,或多次出现严重超标现象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于不按期缴纳补偿资金的各设区市,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其实行“区域限批”,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另据辽河办相关人士介绍,从今年6月1日起,作为辽河在辽宁境内的上游城市铁岭,浑河上游的抚顺,太子河上游的本溪,大辽河上游的沈阳、辽阳和鞍山,大凌河上游的朝阳和阜新,如果超排就要给下游市以补偿;作为沿海的丹东、大连、营口、盘锦、锦州和葫芦岛等市,如果向海域超排则要向省级财政交纳补偿金。就目前辽宁跨市界河流水质来看,干流出市断面的超标倍数最多是1.5倍,支流断面的超标倍数最多在3倍左右。这样计算下来,干流的上游市每年最多给下游市的补偿金为近千万元,而支流的上游市给下游市的补偿金最多为700余万元。 爱我家园网@- "]zKBO3 o@MUUHxL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