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省环保局近日召开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环保能力提高年”动员部署会议,采取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局领导和各处室、直属单位“一把手”身上。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全省环保工作会上提出的“减排控污、改善生态、提升能力、反腐倡廉”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大力推进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能力建设。一是要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一系列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坚决纠正环保领域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坚决纠正与环保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土政策”,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问题;督促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政令畅通,提高省、市、县3级环保部门整体合力和战斗力;督促有关部门如实上报各类减排、控污、监测数据及环境污染事故。三是要加强执法监察,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如期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开展饮用水水源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省137个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在5月31日零点之前关闭,二级保护区内2000年之后建立的排污口在年底前全部关闭,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爱我家园网@- JCw1ymSUD6A|Xc%3 会议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要坚持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围绕“环保能力提高年”活动,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要加强效能监察,着力解决环保工作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行力;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察,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对排污费征收的监察,确保全年征收任务的完成;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察,进一步树立环保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