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扰民的取消重点项目资格 终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爱我家园网*- pu^xdN6HS7py^T~U
四川省近日出台《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在对加强和规范省重点项目管理提出系列措施的同时,特别强调了环境安全的重要性。其中规定,重点项目在实施中若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扰民事件的,将取消其重点项目资格,终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爱我家园网*- !fjZIsxql+OoMghD 《办法》要求建立省重点项目目标考核制度。省政府目标办和省发改委、省重点办对省重点项目实行督导,对“竣工投产”和“加快建设”批次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及有关单位对省重点项目的支持服务情况实行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还规定重点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重点项目资格,终止其享受重点项目的有关政策:根据当年目标考核结果,未按年度计划完成工程进度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以及调整项目概算的;项目实施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未执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扰民事件的;违反国家和省关于投资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爱我家园网$- hE64b^zZ$zRLg{pR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