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区域限批”让山西省吕梁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取缔175个违法排污企业,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被要求从2月12日起全面停产治理。
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对包括吕梁在内的全国4个行政区域实行了“区域限批”,停止审批区域境内除循环经济类项目以外的所有项目,直到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吕梁市限批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吕焦化公司没有按时完成环保设施建设。
吕梁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连续召开会议研究中吕焦化公司治理措施,并责成市环保局进驻中吕公司进行现场督察。2月10日,吕梁市环保局向中吕焦化公司下达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中吕焦化公司尽快实施停产治理。
中吕焦化公司在1号焦炉停产的基础上,又于2月12日对2号焦炉实施停产,中吕焦化公司进入全面停产治理阶段。吕梁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吕梁市“区域限批”整改领导组,责成市环保局召开关停取缔违法排污企业紧急会议,进一步安排关停减排工作,并下发了《吕梁市关停取缔严重违法排污企业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辖区范围内关停取缔违法排污企业175家,同时将关停取缔企业的名单在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爱我家园网$- m[^@A)tBxGW*84ah
吕梁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被通知取缔的企业立即停止购进原料,2月28日前,统一实施断电,吊销营业执照,3月底前全部关停取缔。在关停取缔违法企业的过程中,对组织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联合制定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山西省环保局、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制定的《山西省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爱我家园网……- B_! mI7@@AwcB&LI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