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5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对今年上半年列入统计范围的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项进行全面清理。《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等17个文件成为清理新开工项目的主要依据。
清理标准包括是否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审核程序及土地、环保、信贷、安全等审批要求。环评审批方面,要看是否存在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问题,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问题,是否存在未按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问题,是否存在应备案项目未备案、但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其他问题。产业政策方面,要看新开工项目是否存在违反产业政策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发展建设规划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标准问题。 当前,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在产业政策、环评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建设秩序,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通知”特别指出,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电力、纺织行业要清理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煤炭行业要清理设计能力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爱我家园网¥- VubcsL&sLG)y~]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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