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日前正式施行,各级政府将成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第一责任人。 爱我家园网%- lw1Ok3!ObHCW{S]+ “办法”要求,各级政府是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并根据辖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工业污染源提出的分类处置意见做出处理决定。上级政府应当对下级政府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爱我家园网*- )T}vL3mkQu19kf{P 山西省政府要求,对列入淘汰名录的高污染生产工艺和设施,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依法予以淘汰。煤炭、火电、冶金、化工、焦化、建材、造纸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做出限期治理决定。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应当分期分批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于2008年底前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必须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并安装在线监测仪器。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爱我家园网¥- _xfJHAXzyn8pxX8! 县级以上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产业政策、总量控制和合理布局的要求,严格控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新建、改建、扩建的,不得批准建设。重点工业污染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根据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由县级以上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爱我家园网¥- we@N$zV*yu]0d5dS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