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了解到,从今年开始,省财政增加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建设,省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水源区、面源污染重点治理区域和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 山东省政府要求,力争到2010年,全省新建户用沼气180万户,总量达到230万户以上;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2000处,总量达到2110处以上;年消化农作物秸秆和人畜排泄物8600万吨,年产沼气14.4亿立方米,使适宜地区25%以上的农户用上沼气,另有800多个畜禽养殖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使用沼气能源。同时,在适宜地区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山东省政府强调,要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支农资金用于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投入。建设大中小型沼气工程,集中供气覆盖农户的,按照规模大小优先给予扶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审批、上网,并给予补贴。对投资开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企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减免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爱我家园网@- ZzD4i}hB*2h{{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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